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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教务处 时间:2024-07-26
依据《北京教育学院2024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章程》第五章第十九条规定“我院具有根据上线考生人数等实际情况调整专业招生计划或合并、停办(上线考生数小于15人)部分专业的办学自主权”,因“教非所学”第二学历音乐学专业报名人数小于15人,经同报名老师沟通后,同意取消音乐学专业招生计划,并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了每位报名老师。另经学院研究,同意杜杨(女,北京市昌平区第一中学)转至英语专业。
特此说明。
北京教育学院
2024年7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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