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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教育学院关于注销学历教育超学制学生学籍的公告

来源:教务处 时间:2022-07-18

       为了进一步规范办学,规范学籍管理,提升育人质量。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印发<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>的通知》、北京教育学院《北京教育学院学生管理规定》的要求,学院决定于近期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(以下简称学信网)上对学籍保留超过所学专业学制两年及以上、未达到我院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要求而未正式毕业,且至今学籍状态仍为“在校生”的学生进行学籍注销。
       本公告期自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8月1日止,公告期10天,公告期后,我院将正式启动学籍注销。
       特别说明:今后,学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学院文件规定,及时将学信网上不符合规定的学籍进行注销,不再另行公告。
       联系人:北京教育学院教务处 82089138 孟老师、王老师
 
       特此公告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
北京教育学院
2022年7月1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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